濟南物流:交通部嚴令:超49噸車輛禁上高速
發布者:振宇物流 發布時間:2019-12-13 09:24:07
交通運輸部發布《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車型分類》行業標準的公告,要求自明年1月1日起,按車(軸)型收取通行費。并且新的車型劃分標準已于11月1日正式施行!
按新的車型劃分標準,二軸的、總長在6米以內的、總重在4.5噸以內的輕卡,將列入1類車。也標志著藍牌輕卡徹底邁不過4.495噸這個坎。
而總長度在6米及以上或允許總質量4.5噸及以上的二軸車,可能將被列為2類車型。
此前,國辦曾發文要求調整貨車通行費計費方式,從2020年1月1日起,統一按車(軸)型收費,同步實施封閉式高速公路收費站入口不停車稱重檢測。
目前,大多數4米2車型都被投入了中短距離高時效運輸,高速公路必然是其首選。這里就產生了一大矛盾:
對于自重已經占據總重大半的4米2藍牌車來說,邁不過4.495噸這個坎,高速公路通行費再便宜也是賠本!
為了多拉,超過4.495噸這個坎,就必須上黃牌,否則無法上高速,而換了黃牌,交著同樣的通行費,又打不過其他能裝18噸的二軸車!
這么看來,4米2車型再跑中短途高時效運輸,橫豎都是一死。
附超限超載檢測標準:
二軸貨車:其車貨總質量不得超過18噸(二軸貨車車貨總重還應當不超過行駛證標明的總質量);
三軸貨車:其車貨總質量不得超過25噸;三軸汽車列車,其車貨總質量不得超過27噸;
四軸貨車:其車貨總質量不得超過31噸;四軸汽車列車,其車貨總質量不得超過36噸;
五軸汽車列車:其車貨總質量不得超過43噸;
六軸及六軸以上汽車列車:其車貨總質量不得超過49噸,其中牽引車驅動軸為單軸的,其車貨總質量不得超過46噸。
根據通告,自2020年1月1日0時起,禁止車貨總重超過49噸的超限超載大貨車通行全國高速公路。
“貨車必檢,超限禁入,違法必究,依法執法”是全國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工作中,交警、交通和運管部門所要遵循的原則。
這一政策的實施,將意味著超限、超載貨車將再也不能上高速!同時整車輪廓尺寸也要特別注意,超長超寬超高都要被查。
來源:物流聯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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